1. 四份同意書與適用時機
教師端在不同情境下需簽署的文件:
- 教師資料保護責任書 — 申請開課之教師,申請課程時簽署
- 教育資料匯出使用同意書 — 匯出課程資料之教師,每次建立匯出任務前簽署;同意書改版後須重簽
- 超級助教授權同意書 — 授權他人為超級助教之教師,授權超級助教時簽署
- 超級助教保密切結書 — 受聘為超級助教者,接受授權時簽署
所有簽署均以電子方式為之,依《電子簽章法》與書面簽署具同等效力。系統留存簽署當下的 時間戳記、IP 位址、瀏覽器資訊、同意書版本號與簽署者身分作為證據保全, 相關機制說明見資料匯出與資料治理方法論。
2. 版本與改版原則
每份同意書皆有獨立版本號(以生效日期表示)。條文修訂時版本號隨之變更, 既有簽署紀錄即失效,使用者於下次執行對應操作前必須重新簽署—— 改版不會回溯套用於未重簽者,也不會以「已同意舊版」推定同意新版。
3. 條文如何被系統執行
條文若僅仰賴簽署者自律,公開全文的意義有限。以下說明其中兩條在技術層面的落實方式: 能由系統擋下的,不倚賴人的自覺。
第五條(學生權益保障)——匯出範圍由系統決定
課程資料匯出僅包含已簽署《平台學習歷程資料研究使用同意書》且未撤回之使用者。 此限縮發生於資料庫查詢階段,未同意者之資料不會被取出,並非事後由簽署者自行篩除; 亦無任何參數、選項或用途宣告可以變更此範圍。
匯出者於建立任務時另須宣告取得資料後之使用目的,對應第二條之目的限制。該宣告記入 匯出處理紀錄頁作為意思表示之存證,但不影響資料範圍——兩種用途取得的 資料完全相同,宣告不實並無任何實益。
課程若無任何參與者完成簽署,系統於建立任務階段即拒絕並告知,不產生空檔案。
平台管理員不設例外
上述限制對平台管理員同樣適用。管理員無法匯出自身並非授課教師之課程,亦無法取得 他人匯出檔之下載連結或解壓縮密碼。稽核需求由專屬後台以中繼資料滿足——誰、何時、 匯出哪門課、下載與銷毀聲明狀態——不經由存取檔案本身達成。
個人頻道不適用本條款
個人頻道(個人筆記本,以及使用者自建之 UeduGPTs 頻道)底下的對話屬各使用者之私人問答, 並非課堂教學紀錄,不存在「教師檢視學生學習狀況」之關係基礎。此類頻道不提供課程資料匯出, 其對話亦不開放他人瀏覽,該限制同樣適用於平台管理員。
第四條(資料保存與銷毀)
每筆匯出均有專屬處理紀錄頁供逐筆聲明銷毀;匯出滿一年未表態者,系統禁止其建立新的 匯出任務,直到既有紀錄逐筆處理完畢。此閘門對平台管理員亦無例外。 完整說明見研究結案資料處理說明。
4. 條文全文
教師資料保護責任書
一、資料存取範圍
本人為申請認領或建立課程之教師,瞭解於課程認領或建立經核准後,將可存取本課程所有使用者與生成式 AI 助教之對話記錄(含文字、語音轉錄文字、上傳檔案之描述資訊及相關多媒體內容)。上述資料屬於《個人資料保護法》所保護之個人資料。
二、保密與使用義務
本人同意對因教師身份所接觸之所有使用者對話資料負絕對保密責任,並確保資料僅用於:(1)教學品質評估與改善;(2)經研究倫理審查委員會(IRB)核准之學術研究;(3)課程成績評量之輔助參考。嚴禁將資料揭露予未經授權之第三方(包含但不限於其他教師、校外人士、媒體),或用於商業目的及任何可能損害使用者權益之用途。
三、資料安全措施
本人應採取合理之資訊安全措施保管相關資料,包含但不限於:(1)不得將使用者對話資料儲存於未加密之個人裝置;(2)不得上傳至未經授權之雲端平台或通訊軟體;(3)不得於社群媒體或公開場合揭露可辨識個別使用者身分之對話內容;(4)於使用目的完成後儘速刪除相關資料。
四、個人資料保護法遵循
本人明確理解,使用者對話資料屬於《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二條所定之個人資料。本人作為該資料之實際接觸者與利用者,應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教育法規之規定,包含但不限於:資料正確性維護、目的外使用之禁止、安全維護義務,以及配合當事人行使查閱、更正、刪除等權利。
五、責任承擔與平台免責
本人明確同意,因本人之行為、疏失或違反本責任書任一條款所導致之資料外洩、不當使用或其他侵害使用者權益之情事,由本人單獨承擔全部民事損害賠償責任(包含但不限於訴訟費用、律師費用、和解金額及名譽損失)、刑事責任及行政罰鍰。Uedu 平台(優學院)及其營運團隊、關係企業與受僱人不負任何連帶責任,本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 Uedu 平台請求補償或求償。
六、平台來源標示與著作權益
(1)本人瞭解 Uedu 優學院平台係由張家凱助理教授自主研發並持續維護,非任何個別研究計畫之開發成果。(2)本人以 Uedu 平台進行教學或研究並對外發表時——包含期刊論文、研討會論文、學位論文、研究計畫申請書、進度報告與成果報告——同意依 https://uedu.tw/cite 之指引標示平台來源;本項義務不以是否自平台匯出資料為限,縱使研究資料另行蒐集(如紙本問卷、訪談)或僅參考教師端統計數據,亦同。(3)本人不得將 Uedu 平台或其功能陳述為本人(或本人所屬計畫、機構)之開發成果,亦不得以易使他人誤認之方式呈現。(4)平台方之著作權益依實際貢獻認定:僅使用平台既有功能者,以引用或誌謝為之;如平台方參與研究設計、客製功能開發或其他智識貢獻,作者歸屬應於研究開始前另行書面約定。(5)本人如需平台方提供 API 金鑰、客製開發或其他技術協助,同意於研究開始前確認費用歸屬與貢獻認定,不以口頭約定為之。(6)本條款適用於全體使用者,係事前公告之一般性規範;公開版本刊載於 https://uedu.tw/governance/agreements 供查證。
七、刑事責任告知
本人瞭解,違反保密義務或不當利用使用者個人資料之行為,可能涉及《個人資料保護法》第四十一條之非公務機關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最高處五年有期徒刑),以及《刑法》第三百十八條之一電腦洩密罪等刑事追訴風險。本人已充分理解上述法律後果,並願意自行承擔。
八、聲明與電子簽署
本人已詳閱並理解上述所有條款,自願簽署本責任書。依《電子簽章法》之規定,本人瞭解此電子簽署與書面簽署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簽署後不得以「未詳閱條款」為由主張撤銷或免責。本人同意平台留存本次簽署之時間戳記、IP 位址及瀏覽器資訊作為簽署證明。
九、準據法與管轄
本責任書之成立、效力、解釋及履行,均依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因本責任書所生之一切爭議,雙方同意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教育資料匯出使用同意書
一、資料範圍
本次匯出之資料,為本課程中已簽署《平台學習歷程資料研究使用同意書》且未撤回之使用者,與生成式 AI 助教之對話記錄(含文字、語音轉錄文字、上傳文件之描述資訊,以及相關多媒體檔案)。未簽署或已撤回研究同意者之對話記錄不在匯出範圍內,由系統於資料庫查詢階段強制排除,非事後篩選。資料可能涉及當事人之學習歷程、提問內容與 AI 回覆內容。
二、使用目的
匯出之資料僅限於以下用途:(1)教學品質評估與改善;(2)學術研究(需經研究倫理審查委員會核准);(3)課程成績評量之輔助參考。嚴禁將資料用於商業目的、當事人個人評價(非學術表現面向)或任何可能損害當事人權益之用途。
三、保密義務
您同意對匯出之資料負保密責任,不得將資料揭露予未經授權之第三方。資料之儲存應採取合理之資訊安全措施,包含但不限於:以 AES-256 或同等強度加密儲存、不得上傳至未經授權之雲端平台、設定適當的存取權限控制。若因資料外洩導致損害,應由本人單獨承擔全部法律責任,Uedu 平台不負連帶賠償責任。
四、資料保存與銷毀
匯出之資料應於使用目的完成後儘速刪除。用於學術研究之資料,保存期限依研究倫理審查委員會核准之研究計畫書規定辦理,且研究結束後應於一年內銷毀原始資料。
五、當事人權益保障
您瞭解並確認:(1)本次匯出之資料,其當事人均已簽署研究知情同意書且未撤回,此範圍由系統強制執行,您無須亦無從自行擴大;(2)當事人得隨時撤回研究同意,撤回後其資料不再出現於後續匯出,您已持有之匯出副本仍應依第四條規定處理;(3)使用資料時仍應進行去識別化處理,不得於公開場合揭露可辨識個別當事人身分之資訊。
六、法律遵循
您同意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教育法規之規定。如有違反本同意書之情事,Uedu 平台有權撤銷您的資料匯出權限,並依法追究相關責任。
七、聲明與電子簽署
本人已詳閱並理解上述條款,茲同意遵守上述規範,並瞭解違反規定之法律後果。依《電子簽章法》之規定,本人瞭解此電子簽署與書面簽署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簽署後不得以「未詳閱條款」為由主張免責。本人同意平台留存本次簽署之時間戳記、IP 位址及瀏覽器資訊作為簽署證明。
八、責任承擔與轉移
本人明確理解並同意,一旦資料自 Uedu 平台匯出後,本人即成為該份資料之獨立資料控管人,並承擔《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二條所定資料控管者之全部義務與法律責任。如因本人之行為或疏失導致資料外洩、不當使用或其他侵害,Uedu 平台及其關係企業、受僱人不負任何連帶責任。本人同意自行承擔因此所生之一切民事損害賠償責任、刑事責任及行政罰鍰,並不得向 Uedu 平台請求任何補償或求償。
九、平台來源標示與著作權益
(1)本人瞭解 Uedu 優學院平台係由張家凱助理教授自主研發並持續維護,非任何個別研究計畫之開發成果。(2)本人以匯出資料進行學術發表時,同意依 https://uedu.tw/cite 之指引標示平台來源。(3)本人不得於研究計畫申請書、進度報告、成果報告或學術著作中,將 Uedu 平台或其功能陳述為本人(或本人所屬計畫)之開發成果。(4)平台方之著作權益依實際貢獻認定:僅使用平台既有功能者,以引用或誌謝為之;如平台方參與研究設計、客製功能開發或其他智識貢獻,作者歸屬應於研究開始前另行書面約定。(5)本人如需平台方提供 API 金鑰、客製開發或其他技術協助,同意於研究開始前確認費用歸屬與貢獻認定,不以口頭約定為之。(6)本條款適用於全體使用者,係事前公告之一般性規範;公開版本刊載於 https://uedu.tw/governance/agreements 供查證。
十、損害賠償
如因本人違反本同意書任一條款,致 Uedu 平台或任何第三人(包含但不限於受影響之當事人)受有損害,本人同意負擔一切損害賠償責任,包含但不限於:訴訟費用、律師費用、和解金額,以及因資料外洩事件所生之名譽損失與商業損失。
十一、刑事責任告知
本人瞭解,違反保密義務之行為可能涉及《個人資料保護法》第四十一條之非公務機關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最高處五年有期徒刑),以及《刑法》第三百十八條之一電腦洩密罪等刑事責任,本人願意自行承擔相關刑事追訴風險。
十二、準據法與管轄
本同意書之成立、效力、解釋及履行,均依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因本同意書所生之一切爭議,雙方同意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超級助教授權同意書
一、授權範圍與有效期間
本人(授權教師)同意授予指定助教「超級助教」權限,使其得以:(1)瀏覽本課程所有使用者與生成式 AI 助教之對話記錄;(2)匯出本課程之完整對話資料(匯出時需另行簽署《教育資料匯出使用同意書》)。上述權限僅限於本課程範圍內,不及於其他課程。本授權自該助教簽署《超級助教保密切結書》生效之日起,有效期間為一個月,期滿由系統自動撤銷超級助教權限、回復為一般助教;如仍有需要,本人得重新辦理授權,權限重新起算一個月。
二、助教身份確認
本人確認所授權之助教為本課程之正式助教,其身份資訊(姓名、帳號)正確無誤。本人瞭解,如因授權對象身份錯誤致生任何損害,由本人自行承擔全部責任。
三、教師監督責任
本人理解並同意,授權助教取得超級助教權限後,本人對該助教之資料存取與使用行為負有持續監督責任。本人應:(1)確認該助教瞭解資料之機密性與使用限制;(2)定期檢視助教之資料使用情形;(3)如發現不當使用,應立即撤銷其權限並於二十四小時內通報平台管理員;(4)每學期至少檢視一次超級助教權限之必要性。
四、個人資料保護義務
本人確認已瞭解,使用者與 AI 之對話記錄屬於《個人資料保護法》所保護之個人資料。授權助教存取此類資料,本人應確保其僅用於:(1)教學品質評估與改善;(2)經研究倫理審查委員會核准之學術研究;(3)課程成績評量之輔助參考。
五、助教保密切結義務
本人同意於本授權生效後,要求該助教於平台上簽署《超級助教保密切結書》,方得正式行使超級助教權限。如該助教未完成保密切結書之簽署,其超級助教權限將暫時凍結,無法存取使用者對話資料。本人瞭解,助教是否確實簽署保密切結書將由平台系統自動管控。
六、授權撤銷
本人瞭解,可隨時透過課程管理介面撤銷助教之超級助教權限。撤銷後,該助教將立即失去瀏覽使用者對話與匯出資料之權限。惟已匯出之資料,應依該助教簽署之《教育資料匯出使用同意書》條款處理。
七、損害賠償責任
如因本人授權之超級助教違反保密義務或不當使用資料,致 Uedu 平台、使用者或任何第三人受有損害,本人同意與該助教連帶負擔損害賠償責任(包含但不限於訴訟費用、律師費用及名譽損失)。但本人能舉證已履行第三條所定之全部監督義務,且已於發現不當使用後二十四小時內通報平台並申請撤銷權限者,得主張減輕責任,惟不得完全免責。本人另瞭解,違反個人資料保護相關法令者,可能另涉《個人資料保護法》第四十一條之刑事責任。
八、準據法與管轄
本同意書之成立、效力、解釋及履行,均依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因本同意書所生之一切爭議,雙方同意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九、聲明與電子簽署
本人已詳閱並理解上述條款,確認所授權之助教姓名、帳號資訊正確無誤。依《電子簽章法》之規定,本人瞭解此電子簽署與書面簽署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簽署後不得以「未詳閱條款」為由主張撤銷。本人同意平台留存本次簽署之時間戳記、IP 位址及瀏覽器資訊作為簽署證明。
超級助教保密切結書
一、身份確認與權限有效期間
本人確認為本課程之正式助教,已獲授課教師授權取得「超級助教」權限。本人瞭解此權限使本人得以存取本課程所有使用者與生成式 AI 助教之對話記錄。本人並瞭解,超級助教權限自本切結書簽署生效之日起,有效期間為一個月,期滿由系統自動回復為一般助教;如經授課教師重新授權並重新簽署本切結書,權限重新起算一個月。
二、保密義務
本人同意對因超級助教權限所接觸之所有使用者對話內容負絕對保密責任:(1)不得將資料揭露予未經授權之任何第三方(包含但不限於其他助教、使用者、校外人士);(2)不得於社群媒體、通訊軟體或任何公開場合討論個別使用者之對話內容;(3)不得將資料用於商業目的或任何可能損害使用者權益之用途。
三、資料使用限制
本人存取使用者對話資料僅限於以下用途:(1)協助授課教師進行教學品質評估與改善;(2)經授課教師同意且經研究倫理審查委員會核准之學術研究;(3)授課教師指定之課程相關工作。未經授課教師書面同意,不得自行決定資料之使用方式。
四、資料保管與銷毀
本人同意:(1)不得將使用者對話資料儲存於個人裝置或未經授權之雲端平台;(2)如因工作需要暫時下載資料,應於使用完畢後立即刪除;(3)離職、退選助教或課程結束後,應於七日內刪除所有留存之使用者資料,並向授課教師確認已完成銷毀。
五、違約責任
本人瞭解,如違反本切結書之保密義務,將承擔以下責任:(1)Uedu 平台得立即撤銷本人之超級助教權限及相關帳號權限;(2)本人應就因違約行為導致之一切損害負損害賠償責任;(3)違反個人資料保護相關法令者,可能涉及《個人資料保護法》第四十一條之刑事責任(最高處五年有期徒刑)及《刑法》第三百十八條之一電腦洩密罪。
六、聲明與電子簽署
本人已詳閱並理解上述條款,自願簽署本保密切結書。依《電子簽章法》之規定,本人瞭解此電子簽署與書面簽署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簽署後不得以「未詳閱條款」為由主張免責。本人同意平台留存本次簽署之時間戳記、IP 位址及瀏覽器資訊作為簽署證明。